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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时时刻刻安心 “检察蓝”这样守护湘西烟火气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 检察
发布时间:2026-05-21 | 点击量:5247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杨青 梁娜

在湘西,老百姓的日子是离不开山的——山里有城,城里有山,上上下下的电梯、灶台上跳动的蓝火苗、楼道里那抹醒目的红色灭火器,都是生活里再寻常不过的存在。可正是这些寻常物,一旦“生了病”,反而成了悬在头顶的刀。

湘西的检察官,干的就是给这些寻常物“体检”“治病”的活儿。他们不坐堂办案,而是把自己融进大街小巷、老旧小区、乡镇集市,用脚步丈量安全,用公益诉讼的利剑,一点点剔除那些被忽略的、被默许的、被“习惯了”的风险。

老百姓说:“看见他们,心里就踏实了。”

让灭火器真能救命

2024年初春,龙山县的寒气还没散尽。县检察院干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走访调查,一家宾馆走廊尽头的灭火器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瓶身崭新,压力表指针稳稳指向绿色区域,看上去“一切正常”。

但检察官多问了一句:“这批器材从哪里采购的?采购凭证有吗?”

就是这一问,揭开了一个潜伏在群众身边的“隐形炸弹”。

随后,干警们兵分多路,对辖区内宾馆酒店、学校、商场超市、乡镇政府等人员密集场所展开“拉网式”排查。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现场拍照、询问记录、调取购买凭证……每一份证据都钉得死死的。

结果令人心惊:部分灭火器经专业机构检验,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这些“问题灭火器”,一旦遭遇火灾,不仅无法压制火势,甚至可能因原料、性能不达标而助长火情——本该救命的设备,反而成了夺命的帮凶。

“隐患不除,民心难安。”2024年5月,龙山县检察院主动牵头,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磋商会。检察官与消防指战员面对面,把问题摊在桌面上,把根源挖到最深处,构建起“检察监督+消防履职”的联动格局。

会后,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联合县市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先后开展联合检查6次,对排查出的259条线索逐一核查、分类处置。最终,392具不合格灭火器去向清晰、处置到位,196条信息不全的线索也完成了全面核查。

2025年7月10日,龙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莉(左二)带领公益诉讼干警排查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

如今,再次走进龙山的大街小巷,合格的消防器材整齐摆放在醒目位置。一位社区老大爷拍着楼道里的新灭火器笑着说:“看见这个,心里踏实多了。以前那破罐子摆那儿就是个摆设,现在不一样了,这是真能救命的。”

让垂直出行都安心

每天,我们无数次走进电梯,关门、按键、到达——这个过程太熟悉,熟悉到我们几乎忘了,这部铁皮箱子一旦“生病”,后果不堪设想。

凤凰县的检察官们没有忘记。

2024年9月6日,凤凰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电梯安全隐患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办案干警迅速调取辖区电梯数量、使用单位、检验日期等详细资料,深入居民住宅区、医院、商场超市、酒店等10余处公共场所,对40余台在用电梯开展全方位“体检”。

结果触目惊心:18台电梯超期未检验、10台电梯未张贴特种设备检验标志、5台电梯紧急呼叫按钮无法正常应答……

每一处隐患,都像一根刺,扎在检察官的心上。

“你想想,万一有人困在电梯里,按了紧急按钮却没反应,那是什么滋味?”办案检察官说这话时,眉头拧成了一个结。

凤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磋商,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县市监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辖区电梯展开全面排查——检查电梯使用单位60余家、电梯400余台,约谈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对存在隐患的电梯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2024年9月4日,凤凰县检察院主动积极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截至整改完成,69台超期未检验、未张贴检验标志的电梯全部完成检验、规范张贴标志,5台故障紧急按钮全部更换维修到位。同时,相关部门还组织全县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召开安全警示培训会议,发布通知明确各方职责,构建起电梯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近日,凤凰县检察院再次对电梯安全开展“回头看”监督时,一位住在高层住宅的孕妇对检察官说:“以前坐电梯老是提心吊胆,尤其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生怕卡在半空中。现在看见你们隔段时间就来检查一次,我上下楼安心多了。”

让燃气不再有暗雷

如果说电梯是城市运转的“垂直交通命脉”,那么燃气便是串联起千家万户的“生活血液”,维系着日常三餐的温暖与烟火气。然而,这看似寻常的“烟火保障”,一旦出现安全隐患,便可能沦为危及生命财产的“定时炸弹”。

2024年11月初,永顺县检察院干警在常态化走访排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瓶装燃气供应点在储存、运输、经营等关键环节存在诸多隐患——瓶库内燃气瓶堆放杂乱,登记台账模糊不清,部分气瓶超过检测期限,少数送气工无证上岗,个别供应站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这些风险悄无声息地埋藏在老旧小区的楼道间、乡镇居民的庭院里、沿街饭店的后厨中,时刻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

“瓶装燃气是老旧小区、乡镇居民以及部分沿街饭店的刚需用品,但其易燃易爆的特性,决定了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疏忽、一丝懈怠。”永顺县检察院检察官语气沉重。

根据相关条例,燃气经营者负有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普及安全用气知识的法定义务。而眼前的种种乱象,不仅暴露了部分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失范的问题,也反映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匮乏的短板。

燃气安全无小事,一丝隐患藏危机。永顺县检察院迅速介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职尽责、排查整治隐患。相关责任部门作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响应,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冲到了燃气安全整治的第一线。

在检察公益诉讼的推动下,一场覆盖全域、直击要害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迅速铺开:各燃气供应站全面规范管理,墙面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远程监控系统全面启用,实现瓶库动态实时监管;所有超期未检测的燃气钢瓶全部统一收集、送检,不合格气瓶一律报废,出入库记录实现电子化登记、全程可追溯;无证上岗的送气人员被全面清退,所有送气工统一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持证方可上岗……

“以前换煤气,送气的师傅放下罐子就走,我年纪大了,也不知道管子漏不漏气、阀门拧没拧紧,心里总不踏实。”家住老旧小区的王阿婆拉着检察干警的手,脸上满是欣慰,“现在不一样了,师傅们来换罐,不光动作麻利,还主动帮我检查管子、拧紧阀门,还给我讲怎么安全用气,我心里一下子就有底了,住着也更安心了!”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这句话,湘西州检察机关从不只是挂在墙上,而是扛在肩上、落在脚下。

这一次,检察官把目光投向了灭火器、电梯和燃气——这些看似不起眼、却关乎生命安全的东西。——湘西州检察机关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一条“由点及面、由个案到系统”的公益诉讼之路。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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